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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5日 星期四

網路新詐騙案


現轉寄一封網路新詐騙案給大家,要注意呀!
 各 位親愛的友人:
 收到下面這封信,也想 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
 下面這個案例結果是安 然度過,因為當事人去報警
 我的情況是乖乖交了五 萬多元,事情經過是:
 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 「元誠」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
 因為是沒有的事,我理 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 寄來的「支付命令」
 說我欠「元誠」這家公 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20天 內提出
 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 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 方法院的「執行命令」
 主旨告知:將強制從我 任職處扣薪水償還
 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 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
 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 查詢,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 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 令」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 法,只因我沒有在20內提出異議!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 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 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
 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 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有無救濟之道,有!你 可以「再起訴訟」
 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 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
 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 絕對不划算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 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 怕更高
 五萬多,算了,就認栽 了!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 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
 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 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 律師,很巧的事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
 跟我一樣是被說欠「和 信電信通訊費」,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1.先到遠傳(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
  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 選表格而已)
 2.再到地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 法,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
 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 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
 壞就壞在我自認沒作這 件事
 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 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 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
 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 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 個多星期
 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 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 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
 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 散乖乖認輸賠錢
 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 我的專業好賺太多了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 的法律常識課
 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 的錯誤
 (請刪除我的郵件地址後,歡 迎轉寄)
  偷兒新手法 - 光明正大搬走你家 
下面的訊息來自一位好朋友的提醒與關心;
目前的犯案手法不斷翻 新,
稍有不慎即有可能掉入 圈套內,
請各位同仁提高警覺並且預知平時在家的親人。
我昨天回到家看到這封信,本想收信人不對,我 就想給它扔,
後來我哥說那是"存証信函"而且沒有 "封口"
所以我就打開看,內容就如下圖:

描述: docu0019.jpg
描述: docu0020.jpg
什麼要帶鎖匠和管區員 警要來我家"強制執行"拿走"動產"…
這太誇張了… 這豈不是公然 的強劫嗎?
我哥叫我先去 警局備案,我向警察伯伯說明來意,
警局伯伯就依 著信函上的電話撥了過去。晚上10:00多了,還有個 小姐接。
警察劈頭就問 那接電話的小姐,妳為什麼寄給我這封信,
我沒欠人錢啊那女的說 : 你的名字和地 ? }
警察不說,反 問她為什麼亂存証信函寄?
什麼是法務 部?妳們來查封難道不用檢察官陪同嗎?
那女的結結巴 巴答不上來… 警察伯伯跟我 說:
千萬不能跟她們說我確切的住址和名字,以 防她們套到妳的資料
我想收到這封"平信""無封口"的存証信函的 人應該不止我吧!
千萬要小 心,由其是那些獨自在家且容易受騙的老人家,
可能會因 此受到驚嚇而開啟家門任他們大肆搜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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